却因为我表现得太乖顺,也没有如方才一样发疯,他们抓不到我的“错”,一时找不到发泄的地方。
最终,我爸妈决定让我嫁给周烨的事延后在说,他们先带我回家教育一番。
我裹着并不合身的西装外套,带着高高肿起的脸颊和满头的血,跟着他们回了十年没回的家。
到家之后,他们才注意到我不同寻常的狼狈。
我妈满脸烦躁的让佣人拿来医药箱给我紧急处理伤口,我爸则咬着牙下令,“还不快去换件衣服,这幅样子成何体统!”
我乖顺的等佣人给我简单包扎好,就顺着记忆中的路线上楼去找我的衣帽间。
伸手开门,拧不开,我使劲又转动了好几次,门忽然从里面被人打开。
一个小男孩怒气冲冲的冲出来,看到我,上来就用小拳头锤我的腿。
“哪里来的疯女人,没看到本少爷正玩得开心吗?”
小孩不懂手下留情,锤的我好像连骨头都在痛。
我看着他那张继承了爸妈五官的脸。
我在疯人院十年,他约莫八九岁的模样。
心似是被人用力拧成麻花。
疼的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