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也让我痛不欲生一辈子。
他爱我。
却更爱高三这年才转过来的转校生慕婉心。
过了好一会,见我一直沉默,于凯哲忍不住沉下脸追问我。
“晚荞你到底知不知道自己现在回答的是什么?” “你是不是没有听清楚我刚刚的那句话...” “我说不好!” “麻烦晃晃脑子里的水好嘛,还有几个月就要高考了,谁有心情陪你在这过家家?” 还不等他说完,我就出声打断了。
看着面前这个还是十八岁的少年,脸上依然充满阳光和意气。
完全没有前世被迫和我结婚后的颓废,还有无力感。
此时出现的一幕幕,让我更加坚定自己这次的决定。
于凯哲,这一世,我不会再爱你了。
你要的爱情,我成全你。
望向他那张渐渐难看起来的脸,我再次拒绝他。
“如果你不相信,那我就再说一遍。” “于凯哲,我不做你女朋友,永远都不会。” 一字一句的从我喉间挤了出来,他的脸色越加阴沉。
愣怔了两秒,便在那里冷笑起来。
像是丢了面子,想尽办法都要找补回来。
“好啊,不做我女朋友也可以啊,那请你现在把我送你的东西都还回来!” 我正在翻看书本的手,突然就僵住了。
抬着头,难以置信的看向他。
于凯哲说得理直气壮。
“你都不做我女朋友了,凭什么还要用我给你买的东西?” “你如果拿不出来也可以,那就全部折现把钱还给我!” 听到这些话,我顿时气笑了。
不得不说是我低估了他变心后的无情。
就在他震惊的眼神下,我摘下发夹取下皮筋,解开脖子上的项链还有手腕上的手链。
最后连书包里的笔记本,还有一只钢笔全部都递给他。
“剩下的应该没有你的东西了,至于其他用掉的东西,我都按照钱给你。” 说着又递上我手中仅有的两百块。
做完一切,我就走出了教学楼的天台,返回教室。 在回教室的路上,遇见闺蜜。
见我披头散发的,递给我一根皮筋,疑惑的询问我。
“怎么了晚荞,你不是有发夹吗?还披着头发不热吗?” 我笑着摇了摇头,很平静的接过皮筋回了一句。
“发夹弄丢了。” 闺蜜不相信,撇着嘴说。
“你就算是把书包弄丢了,都舍不得弄丢发夹。” 确实是这样的。
因为以前我还真这样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