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可也让我痛不欲生一辈子。
他爱我。
却更爱高三这年才转过来的转校生慕婉心。
过了好一会,见我一直沉默,于凯哲忍不住沉下脸追问我。
“晚荞你到底知不知道自己现在回答的是什么?” “你是不是没有听清楚我刚刚的那句话...” “我说不好!” “麻烦晃晃脑子里的水好嘛,还有几个月就要高考了,谁有心情陪你在这过家家?” 还不等他说完,我就出声打断了。
看着面前这个还是十八岁的少年,脸上依然充满阳光和意气。
完全没有前世被迫和我结婚后的颓废,还有无力感。
此时出现的一幕幕,让我更加坚定自己这次的决定。
于凯哲,这一世,我不会再爱你了。
你要的爱情,我成全你。
望向他那张渐渐难看起来的脸,我再次拒绝他。
“如果你不相信,那我就再说一遍。” “于凯哲,我不做你女朋友,永远都不会。” 一字一句的从我喉间挤了出来,他的脸色越加阴沉。
愣怔了两秒,便在那里冷笑起来。
像是丢了面子,想尽办法都要找补回来。
“好啊,不做我女朋友也可以啊,那请你现在把我送你的东西都还回来!” 我正在翻看书本的手,突然就僵住了。
抬着头,难以置信的看向他。
于凯哲说得理直气壮。
“你都不做我女朋友了,凭什么还要用我给你买的东西?” “你如果拿不出来也可以,那就全部折现把钱还给我!” 听到这些话,我顿时气笑了。
不得不说是我低估了他变心后的无情。
就在他震惊的眼神下,我摘下发夹取下皮筋,解开脖子上的项链还有手腕上的手链。
最后连书包里的笔记本,还有一只钢笔全部都递给他。
“剩下的应该没有你的东西了,至于其他用掉的东西,我都按照钱给你。” 说着又递上我手中仅有的两百块。
做完一切,我就走出了教学楼的天台,返回教室。 在回教室的路上,遇见闺蜜。
见我披头散发的,递给我一根皮筋,疑惑的询问我。
“怎么了晚荞,你不是有发夹吗?还披着头发不热吗?” 我笑着摇了摇头,很平静的接过皮筋回了一句。
“发夹弄丢了。” 闺蜜不相信,撇着嘴说。
“你就算是把书包弄丢了,都舍不得弄丢发夹。” 确实是这样的。
因为以前我还真这样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