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的他只有二十三岁,正是风华正茂的年纪,工厂里的很多未婚女职工都对他芳心暗许,可他偏偏看中了我一个。
我反应过来后有些不可置信地看着他,随后透过旁边的窗户玻璃看到了自己的倒影,在看到自己那张充满胶原蛋白的脸时,我瞬间意识到我重生了。
林之琅手中的热水壶还在冒着热气,上一世这个时候,他也是捧着热水壶来找我,说要给我倒水喝,可他倒水的时候却将滚烫的热水倒在了我的整个手背上。
我的皮肤本来就白皙娇嫩,滚烫的热水直接将我的手背烫脱了皮,因此我便没能去参加厂里的刺绣大赛。
上一世将我烫伤之后,林之琅满脸焦急的将我送到医院,他牵着我裹满纱布的手跪在地上虔诚地对我说:“阿媛,对不起,都是我的错,但我不是故意将水洒到你手上的,是我不小心害了你,我以后会照顾你一辈子的,真的对不起,是我害的你不能去参加省里的比赛,不管你想让我怎么赔偿你都愿意。”
当时的我相信了林之琅的这番鬼话,认为他真的是无心之失,放弃了比赛,并眼睁睁的看着他青梅竹马的李晓兰代表厂里去参加了省里的比赛。
那次受伤后,我不仅失去了比赛的资格,还因为手部烫伤严重,失去了我的工作。
林之琅说是他害得我手受伤,所以他要养我一辈子。
于是在一年后,林之琅向我求婚了,结婚后我才发现,林之琅所说的养我也不过是每月给我一些微薄的金钱,然后让我顾及一家老小的生活。
我读过书,上过高中,虽然身为女子却也有满腔的志向和抱负,可是那些属于我的英雄主义,却在嫁给林之琅之后,被柴米油盐磨平乃至消失不见。
可我又能去哪呢?
我只能呆在厨房客厅卧室里,为他做一个家庭主妇。
这样的生活我过了三十年,我以为我要过一辈子这样的生活时,李晓兰离婚了。
李晓兰离婚那天,林之琅喝得烂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