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十八岁成人礼上,父亲从孤儿院收养了一个女儿。
女孩哭哭啼啼,捂着肚子说她已经三天没吃东西。
父亲心疼不已,把我的蛋糕拿给她吃,把属于我的贺礼都送给她。
她抢走我的房间,霸占我的专属佣人,还想要母亲留给我的遗物。
我据理力争,父亲却给我一巴掌。
“你当了十八年千金小姐,妍儿不过是要个镯子你就推三阻四!”
就连我的竹马哥哥也护住她,责备我不该有嫉妒心。
我明白,他们不再爱我了。
可即使我不争不抢,裴妍还是在开车撞死人之后,诬陷给我。
父亲气急和我断绝关系,任由我入狱。
五年后,我出狱。
竹马和裴妍的儿子已经三岁。
父亲包裹严实来接我,不屑地问我:“服刑五年,你的脾气压下去了?”
我形销骨立,站立不稳。
“父亲,我以后不会再发脾气了。”
他不知道,我在狱内被查出胃癌晚期,只能活十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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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是风光的千金大小姐,穿金戴银。
现在皮肤苍白粗糙,瘦削脱相,风吹得我摇晃不止。
父亲刚要扶我,却又怕被别人看到。
我心下苦涩。
“父亲,以前是我不懂事。”
“以后,我不会再乱发脾气,惹您生气。”
裴绍霆看着我深深埋下的头,很是满意。
“五年牢狱能磨平你的性子,也算是个好事。”
“上车吧。”
我跟在后面,抱着装有证件资料的破旧塑料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