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半个月前。
在床上的时候,我突然发现他把浑身的纹身都洗掉了。
只留下心口处的数字:69726。
他看到我惊讶,笑的肆意。
“顾莺莺,感动吗?知道你不喜欢,特意为了你去洗的。” “我没钱也没本事,但我爱你,你愿意嫁给我吗?” 季赫今年已经三十岁了,可骨子里依旧叛逆。
身上的纹身张狂怪诞。
每天在乐队待到半夜才回家,白天一睡就睡一天。
我知道他愿意去洗掉纹身。
已经是做出了很大的改变了。
但我依旧很犹豫。
故意扯开话题,用指腹轻轻擦过那串数字。
然后打着手语问他:“这到底是什么意思?” 他看我的眼神,极度真诚。
“这是我妈的生日,人不在了,留个纪念。” 我信了。
发觉出他情绪不对,我开始故意勾引他。
可他不耐烦,握住我的手。
“你还没回答我呢。” “到底要不要嫁给我?” “嗯?” 我挣扎了好一会儿,还是拒绝了他。
爱情和婚姻的区别,我还是清楚的。
他生气的把我从他的身上拽下来。
淡淡的说了一句:“没兴趣了。” 然后摔门而出。
后半夜的时候,他乐队的兄弟给我发消息。
说他喝多了,让我去接他。
我赶到乐队排练室的时候,他生气的把手里的吉他狠狠的砸在地上。
是我们刚在一起的时候,我送他的那把。
他的兄弟们见到我,对视了眼神之后找借口离开。
我小心翼翼的走到他身边。
手还没碰到他的肩膀,就被他握住了手腕。
“你来干什么?不是不要我了吗?” 他眼眶通红,像是个被抛弃的小狗。
可我被他握住手腕,一只手打不出完整的手语。
没法哄他,只能听着他发泄。
“你们女人是不是都是这样的。” “喜欢的时候就逗一逗,不喜欢了就丢掉?” “嗯?” “说话!” “装什么哑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