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着眼前正在发难的男人,我恨的双眼通红。
回想起前世的种种,我哭得自己真该死啊!
十六岁那年,我跟着父母参加一场晚宴,在宴会上对十九岁的许之恒一见钟情。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自那以后我成了许之恒的迷妹,天天像个跟屁虫一样粘着他。
想尽办法制造偶遇,打听他的喜好,为他准备各种惊喜讨他欢心。
旁人都说我疯了,一点没有女孩子该有的矜持。
我却不管不顾,一心都扑在他身上。
可许之恒总是不冷不热的,但我从未想过要放弃。
我被恋爱冲昏了头,一心勇敢追爱。
时间长了,圈子里的人都知道我是许之恒的舔狗。
我把他的话奉为圣旨,对他惟命是从,只要是跟他有关的事,任何人都可以使唤我。
这一舔就舔了十年。
幸运的是,在我舔他的第六年,我们两家联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