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回到18岁那年夏天,我和朋友去漂流,因为突然爆发的山洪把我们都冲落了水,水流得太急,会游泳也没用,我喝了好多水,在水里不停地翻滚,直到失去意识。
我在医院醒来后赵芳琴揪着我的衣领不停地扇我耳光,指着我破口大骂。
说我让她没了丈夫和儿子,她丈夫和儿子因为救我再也没有上来,我就是个杀人凶手。
我跪在地上给他一遍又一遍地道歉,后悔我不应该去漂流,忏悔因为我两个人没了性命。
父母亲替我一次又一次地道歉后把乔诗琪和母亲接到城里来,给他们母女俩买了房子,和赵芳琴共同抚养乔诗琪。
即使是我上大学期间,每个周末也都会去看乔诗琪,她总是闷闷不乐的样子,让我心疼极了,我承诺会像她哥哥一样照顾她,每个月我的生活费我都偷偷拿给她,有时她不够用我还出去做兼职。
我只是想多做一点弥补,内心愧疚少一点,也希望她能开心一点。
后来也许是被我照顾习惯了,大学毕业后乔诗琪提出要嫁给我,和我做永远的家人,我想都没想就和她把证领了。
婚后我对她也是百般纵容和照顾,偶尔因为她和李文走得太近而吵架,也是以我的退步结尾。
没想到我这一退,就把两人推到一个被窝里去了。
我在阳台抽了一宿的烟,在亏欠与愤怒中反复横跳。
我无法接受一个不忠的妻子,但我也无法还清两条人命的债,是我让她们没了两个家人。
天亮时喝完最后一口烈酒,踩灭烟头出门。
因为我而失去的两条生命,像沉重的山压得我喘不过气,并且时刻提醒我,是亏欠他们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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